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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作者:浏览量:

代银宝代表,你好!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不予认可,制约了劳动者参与职业技能提升积极性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特别是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行业主管部门只认可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不认可职业资格证书,导致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重视不足,参与度不高,劳动者参与职业技能提升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等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政策支持。一直以来,国家都没有制定出台明确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待遇等同的政策措施和职业发展贯通的标准和办法。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实现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这些政策措施出台时间不长,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

二是产业工人技能培养体系不健全。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单一、专业设置不合理。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对封闭,产教融合度低。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互不贯通。产业工人技能评价内容和方式不切合实际等,导致技能人才的培养方式科学,培养出的人才与工作岗位不契合,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三是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被取消削弱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推广力度。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从2015年起,国务院先后分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一政策的实施,降低人了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了就业创业,但是技术工人的技能凭证缺乏载体问题也日益显现,行业主管部门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度也随之降低。

四是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推广缺乏强制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职工队伍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生产人员由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招纳管理,通过市场化解决,对技术工人的需求不直接,培养不迫切,导致行业主管部门忽视技能人才作用。

深化职业证书制度改革,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终生职业技能培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对职业资格证书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切实保障产业工人地位。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促进形成尊重技能、重视技能的社会风尚和技能就业的新常态,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培养大批结构合理、技能全面的劳动者大军。着力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技能培训机制。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推动我州技能人才队伍增量提质。

三是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在我州建筑、交通等行业确定一批工作基础较好、技术技能强的企业作为试点,赋予其自主确定评价职业、自主组织评价、自主制作并颁发证书的职能,使职业技能评价贴近企业生产实际,助推职工岗位工作绩效、生产服务效率、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促进技能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保证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在全行业实施。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民生工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国家行动的认识,建立人社部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推行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的积极作用,以政府之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改变人社部门单打一的工作局面。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波,336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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