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展工伤认定工作中,始终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等依法行政基本原则,针对工伤认定工作中用工不规范、工伤认定存在争议、不配合工伤认定等问题,坚持做到“五个结合”,确保每一起工伤认定案件法律依据明确、程序规范合法、事实经过清楚、认定结论准确,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截至目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22件,办理工伤认定115件,劳动能力鉴定(含伤残等级鉴定)209人。
坚持做到政策宣传和依法行政相结合。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非煤矿山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等集中活动,开展工伤预防、职业病预防、工伤保险政策宣传。针对工伤认定政策性和业务性都比较强的问题,工伤认定经办人员加强工伤认定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依法依规受理,合法合规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公平公正公开。对单位经办人员提交的工伤认定申报材料逐一清理,列出疑点清单。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案件,及时与仲裁、监察等部门沟通对接劳动关系确认;对疑难案件或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与司法、法院等部门沟通会商,集体分析讨论,严格按工伤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定性。对因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伤案件主动介入开展调查取证,主动咨询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切实做到排疑解难,事实清楚,确保工伤依法认定。
坚持做到认定程序和认定时效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工伤认定经办人员严格履行申请、受理、认定调查、结论送达等程序,认真执行各环节规定的时限要求,执行统一的文书格式,确保程序合法。开展工伤调查过程中,为核实事故经过,从不同角度询问存在的疑点难点,反复推敲当事人和证人证言,广泛收集佐证材料,如视频、录音等都能完整地记录事发时候的过程,能够还原现场的经过。同时,简化工作流程,进一步缩短工伤认定时间。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由法定的60天缩短为30天,对单位、职工双方有争议的案件,在认定全过程中进行调解,努力使双方达成和解与赔偿共识,有效减少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坚持做到行政执法和沟通协调相结合。针对受理的工伤疑难案件及存在争议的案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工伤认定案件,提前做好案件的资料准备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事宜。针对疑难案件由“庭前沟通”向“认前沟通”转变,在作出认定前主动与法院进行沟通衔接,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认定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协商,进一步完善案件的认定程序,确保胜诉率。案件审理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做好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更好地提高工伤认定经办水平及办案应诉水平。
坚持做到抓基础和创新相结合。针对工伤认定工作程序严格、环节复杂、焦点突出、矛盾集中的特点,要求工伤认定经办人员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中都留下痕迹,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重要证据。聘请法律顾问,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定向法律服务关系,让法律顾问参与工伤案件的认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工伤认定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对行政诉讼案件全程参与,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坚持做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工伤认定管理和服务,提高工伤认定效率和质量。在严格做好工伤认定和鉴定的同时,对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有异议的,积极协调解决,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