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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第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 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作者:浏览量:

楚人社函〔2024〕17号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调整优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问题的提案》(第77号)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认真开展调研,确保高质量办理好提案。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黄云雁局长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协调,专题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直接指挥调度,为提案顺利高效办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2024年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及时传达提案办理相关要求。明确由分管领导李贵平副局长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牵头承办,相关科室配合办理,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确保办理质效。针对提案提出的实施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办理意见。

二、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二)对建立常态化评审机制,制定出台有突出贡献高级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正高。(三)实行特殊人才特殊申报政策,对入选“兴楚科技、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正高职称。(四)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五)优化职称确认程序。

三、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对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的政策答复

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发展工作。为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实施了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制定了新时代人才工作“1+3+N”系列政策,制定了《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楚雄就业创业10条措施》《楚雄州“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方案》《楚雄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等8个人才政策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发展政策体系,营造了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据统计,截至2023年末,全州企事业单位有专业技术人员6.53万人,其中正高382人、副高1.31万人;全州共有技能人才19.3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45万人。

(二)建立常态化评审机制,制定出台有突出贡献高级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正高的政策答复

按照政策规定,职称评审政策属上层建筑范畴,职称评审条件由国家和省级研究制定,省级以下政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据了解省人社厅即将出台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高端人才及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一人一议”方式核准聘用,下步,我局将根据省厅出台的文件的规定,贯彻落实好省级人社部门的文件精神。

(三)实行特殊人才特殊申报政策,对入选“兴楚科技、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正高职称的政策答复

目前,我省共出台了25个职称系列52个职称专业427个子专业的评审办法,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己从事专业,对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选择申报评审。对于达不到评审办法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但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在履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经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两名在职在岗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结合省人社厅即将出台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入选“兴楚科技、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对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选择申报评审。

(四)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政策答复

2017年5月25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9号),《意见》从九个方面,二十条细则,全面指导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第三条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明确规定:单位在推荐评审时,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评价标准时,合理设置职称评审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代替论文要求;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标准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优化职称确认程序的政策答复

为科学合理的配置人才资源,打破人才流动的地域壁垒和行政壁垒,《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进行确认。经我省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各级职称,其人员在省内流动,职称可以互认。

感谢你委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按照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落实落细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积极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促进各级各类人才充分涌现,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让各类人才尽展其能、竞相成长。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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