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社复〔2022〕60号
杨建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教师高级职称岗位职数比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感谢你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通过确定事业单位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按照《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08〕36号)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云教人〔2017〕29号)通知要求,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的功能任务、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一级、二级、三级高级中学和城、乡初级中学以及小学、幼儿园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城镇普通初级中学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不高于25%,中级不高于50%,小学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不高于20%,中级不高于60%。我们已执行省规定的最高结构控制比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已经远高于农业、卫生等其他行业,县乡农业事业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不高于15%,中级不高于50%,县级医院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不高于14%,中级不高于40%。
二、乡村学校教学任务相对城区学校轻,但生活条件艰苦,实施乡村学校教师发放乡镇工作津贴、乡村教师差异化生活补贴和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是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起,我州开始推行县管校聘,由县级教育体育部门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教育体育部门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每年将岗位配置、人员聘用情况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县管校聘制度实施后,县级教育部门将加强教师的统筹调配力度,既推进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公平,又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
再次感谢你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以各种方式给我们提出更多意见、建议,便于我们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方法。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田景华,0878—338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