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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作者:浏览量:

楚人社复〔2022〕59号

丁伟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改善楚雄州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感谢你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执行最高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通过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州人民医院已经执行了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卫生厅印发的《云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州市级综合性医院最高结构比例,正高级不高于4%,副高级不高于17%,并根据指导标准内“承担医学教学、科研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可在原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3—5个百分点”的规定,高级岗位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增加后,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比例已达到5%,副高级岗位比例已经达到21%,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达到26%,远高于你建议中统计的11.76%的平均水平。目前州人民医院高级岗位仍有空岗。省、州党委政府制定了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措施,明确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具体标准出台后,我们将积极落实。

二、允许符合条件的卫生事业单位试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职务聘任分开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是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安排,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均明确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型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关于我州卫生事业单位要求实行评聘分开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向省人社厅汇报,今年6月再次向省人社厅进行专题汇报,省人社厅同意我州可先选择1-2家单位试点。我局已将此意见与州卫生健康委进行了沟通对接,如卫生事业单位经职代(工)会讨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符合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州县人社部门批准,即可试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职务聘任分开的政策。

三、支持和鼓励单位建立编内外人员共同成长办法。编外人员由医院自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他们同样为增进人民健康作出积极贡献,实现编内、编外相同按相同的模式进行管理还有待国家进一步研究解决。目前我们已经畅通编外人员职称评审通道,支持和鼓励单位通过建立职业年金等方式实现同工同酬,激励他们为增进人民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再次感谢你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以各种方式给我们提出更多意见、建议,便于我们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方法。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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