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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企业职工病残津贴服务送到“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2日作者:许春梅浏览量:

据了解,王某是禄丰市一名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025年3月,王某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025年4月,王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领取病残津贴申请,但因截瘫原因不能正常办理病残津贴申领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工作人员得知王某情况后,主动走出办公室,把社保惠民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针对王某的参保缴费情况,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讲解病残津贴政策,告知王某病残津贴领取标准、领取病残津贴期间的注意事项;在王某表示已明白政策后,现场为其办理了病残津贴申领手续。2025年7月,王某领到了核发的病残津贴。

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实施以来,禄丰市采取举办培训、召开座谈会议等方式,积极宣传企业职工病残津贴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禄丰市严格按病残津贴经办流程,既做到规范办理,又热情服务申报病残津贴人员。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政策和热心周到的业务服务,及时有效解决了企业病残职工的后顾之忧。

截至2025年8月,禄丰市已成功为9名申报病残津贴人员核发病残津贴62780.18元,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在下步工作中,禄丰市将继续严格执行病残津贴相关政策,热情服务好办事对象,真正做到服务有温度、工作有力度、执行无偏差。(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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