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首位病残津贴申请者李某顺利通过待遇核定。从下月起,每月1000余元的津贴将稳定转入其社会保障卡账户中。标志着大姚县2025年度病残津贴申领工作正式启动,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能享受到更全面的社会保障。
49岁的李某,原是大姚县纺织厂职工,1997年6月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累计缴纳养老保险已达19年。她因患病,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当听闻“病退政策取消”,未来的生活来源和养老保障顿失所依,内心充满焦虑。带着满心忧虑,李某来到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经办人员在了解到她的困境后,立即为她详细解读了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新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经办人员还耐心指导为其开具规范的病情检查委托书、详细讲解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与注意事项、积极与社保中心进行前置沟通协调、并为其建立“一人一档”服务台账,全程跟进办理进度,确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办事“零障碍”。
在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的高效协同推进下,李某的劳动能力鉴定顺利完成。拿到鉴定结果后,她第一时间向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领取病残津贴申请。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经办流程操作,在完成公示后,高效完成待遇核定工作,确保津贴如期发放。“这笔钱真是及时雨,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得知核定结果,李某倍感温暖与安心。
病残津贴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出的一项关键性社会保障举措,主要惠及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津贴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体现制度的公平公正。
病残津贴政策在大姚县的迅速落地与高效经办,不仅为李某这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送去了生活保障,更传递了党和政府心系民生的温度,让社会保障的安全网更加严密、更具温情,切实覆盖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参保人员。
首例病残津贴的成功办结,为大姚县全面、精准落实该项惠民政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下一步,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新政宣传解读力度,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确保更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助力民生保障。(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曾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