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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五落实”确保一次性 丧葬费抚恤金足额发放到位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5日作者:鲁红翠浏览量:

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大姚县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待遇核付机制,“五落实”确保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足额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共审批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一次性丧葬抚恤金24人,282.34万元,落实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13人,有效保障了遗属的合法权益。

落实政策宣传。组织单位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解读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政策和遗属定期困难补助的范围和标准,让各单位经办人员对政策、操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应知应会。利用人社服务基层“四万三进”暨人社政策宣传“五进”活动,与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面对面交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申领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让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把握业务经办过程中的重点和要点,对业务经办人员更换频繁的乡镇和县级部门重点给予指导。日常工作中对前来办公室咨询的人员,耐心倾听他们的问题和困难,对他们进行全面的政策宣传,减少死者家属的疑虑;对单位经办人员提出的问题,有政策依据的,立即解决问题;没有政策依据的,耐心讲解政策,反复做好解释梳理工作,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落实申报核查。对乡镇、县级各部门上报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善后处理报告、死亡证明、火化证、墓穴证、死亡人员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基本退休费)、遗属身份证明及遗属基本信息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与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管理决策系统逐一核对死亡人员身份信息;同时对遗属身份信息与社保退休待遇领取人员信息进行对比,筛选遗属是否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是否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确保申报资料完整真实、信息准确可靠,执行严密精准。

落实审批程序。在申报核查的基础上严格待遇审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四级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员提出拟办意见、股室负责人复核、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的流程,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准确无误。

落实部门联动。主动与财政、银行沟通,按照一次性抚恤金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专款专用、科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进一步优化发放流程,简化发放环节,提高发放效率,做到不迟发、不漏发、不错发、不重发、及时足额,精准无误。

落实优质服务。为方便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丧葬抚恤金审核的相关材料清单发在工作群中,通过电话、工作群及时解答各单位经办人员提出的问题;丧葬抚恤金审核审批完成后,电话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领取相关材料,办理丧葬抚恤金支付业务。(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红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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