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委派调解+仲裁确认”的纠纷化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杨某与工作单位因工伤待遇等争议向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收到仲裁申请后,承办仲裁员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高效化解矛盾、降低解纷成本,仲裁员积极联系当事人,向其释明庭前委派调解的灵活方便、仲裁确认后同样具有法律效率等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委派调解机制的实施流程,将该案委派给大姚县“工会+法院+人社+司法行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大姚县“工会+法院+人社+司法行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将支付给劳动者杨某各项补偿共计19.8万元。为保证《调解协议》的法律效率,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员主动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置换劳动人事仲裁调解书申请》,仲裁委指派仲裁员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立即出具《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通过这些措施,切实保障委派调解的权威性,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让当事人放心安心。
下一步,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案前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委派调解+仲裁确认”纠纷化解模式,既凸显人民调解的“柔性”,又确保仲裁确认的“刚性”,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