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以“重调解促和谐”为宗旨,坚持调解仲裁并举,推行快调、快裁、快审的“三快”工作法,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牟定县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员对仲裁申请双方当事人热情接访,实行一次性告知事项,及时受理,细心查阅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与县工会、县工信局、县工商联之间相互沟通协作,坚持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劳动关系、劳资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和调解,做到早排查、早介入、早调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以“重调解促和谐”为宗旨,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简化办案手续,健全案件受理、立案、庭审、调解、裁决和送达等快速操作流程。积极推行案外、案前、案中调解制度,采取“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方式进行。在争议仲裁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快调、快裁、快审的“三快”工作法,依法公开公正、快捷高效处理仲裁案件,及时化解劳动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牟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件,其中开庭仲裁审理21件,庭外调解结案20件,不予受理1件。(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