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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六个强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作者:王敏 郭莉浏览量:

大姚县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工作重点,围绕大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注重建立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县和谐、稳定、发展新局面。

强化领导合力,提高企业职工组织保障。建立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工商联组成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轮流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重大工作,分析研判劳动关系形势,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协商、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法制宣传,提高企业职工法律意识。利用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大力营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氛围。组织开展人社窗口单位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工地、企业与职工面对面宣讲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确保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第一时间给予专业的解答帮助,广大企业职工依法维权能力不断提升。

强化公开制度,提高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为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规范集体协商工作,有效发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姚县总工会牵头与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大姚县工商业联合会共同联发了《大姚县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厂务公开内容、形式、方法和途径,突出以企业规章制度,劳动保护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与职工密切相关的问题,从而推动非公企业业主民主意识的提高,推动职工民主愿望的觉醒,保证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坚持以党政领导为核心,以企业业主为主休,以工会组织为工作机构,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民主参与权、民主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强化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共推联创和政策引导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培育“和谐同行”企业。2021年调整充实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46人,开展业务知识培训1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期,培树县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2名,推荐上报参与州级评选,1名荣获州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称号。

强化疫情防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大姚县建立健全“县级统筹、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乡镇落实”的分析、研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联动机制,制定下发《大姚县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护防控措施促就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强化督查,为稳就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强化风险防范,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形成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联动协调、互联互通、互帮互助的联合调解机制,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前、庭中调解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多措并举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大姚县人社局   王敏  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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