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上午,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庆军在局机关六楼会议室组织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办法》将于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金利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州社保中心、州就业中心、州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一是《办法》明确了基金监督主体、内外部协同机制、监督职责和范围等内容,为基金监督工作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更清晰的尺度。二是《办法》明确基金监督实施的基本要求,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并重,强调对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进一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三是《办法》明确了基金监督主体相关法律责任,有利于推动严厉打击侵害基金违法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组织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学习《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遵照《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原则,确实维护好基金安全。(楚雄州人社局 安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