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5月10日,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着方便当事人、就地开庭就地处理的原则,主动到某用人单位上门服务,开展现场调解并送达《仲裁调解书》,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18日,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州内某用人单位与30名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后,及时开展立案审查,并根据每个案件具体情况,认真仔细的进行核对、审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召集该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提出仲裁调解建议及方案,使案件办理得到了用人单位的积极配合。通过仲裁员对双方耐心、详细的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案件的处理从60天缩短为23天,充分体现了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时刻想着群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需,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今后还将继续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坚持多措并举,与时俱进,创新方法,通过重沟通、强调解、增和谐等工作措施,不断拓展和增强协商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时间和空间,有力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州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楚雄州人社局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