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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作者:浏览量:

《就业创业证》办理

办理对象

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就业、创业人员

办理条件

1. 大中专毕业未就业人员;

2.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 农村进城就业(务工)6个月以上的人员;

4. 城镇新增就业未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人员。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书等);进行失业登记时,提供未就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创业证》申请表一份;

2.经办机构审核资料;

3.对资料无误的申请人办理《就业创业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办结

办事窗口

户籍所在就业地就业服务机构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就业地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文件。

咨询方式

楚雄州3369175 楚雄市6550137 双柏县7712457 牟定县5216487 南华县7222981

姚安县5711521 大姚县6222001 永仁县6712374 元谋县8216599 武定县8836575

禄丰县4124996

投诉方式

楚雄州就业中心0878-3369175

备注

附件:

办理《就业创业证》申请表

办理《就业创业证》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学历及专业

职业资格证书号及专业(发证时间)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原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或失业时间

享受社保补贴时间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间

享受职业培训及专业时间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时间

享受贷免扶补及小额担保贷款时间

原再就业优惠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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