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办事指南 / 工资分配 / 正文

集体协商(含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作者:浏览量:

集体协商操作流程

集体协商操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主动向企业行政领导和职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2.提出要约。工会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协商的要求(一般应由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提出要约),协商的提出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约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另一方接到要约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协商。

3.依法产生协商代表。

4.确定协商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企业经营和大多数职工的意愿,确定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和议题。双方首席代表应在协商前一周,将准备协商的事项告知对方,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事项由双方共同商定。

(二)协商阶段

1.召开协商会议。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召集和主持。基本议程如下:①宣布协商会议议程、协商规则和纪律。②协商发起方首席代表介绍集体协商的准备过程、协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提出议案的理由和依据。③协商受约方首席代表就对方提出的要求作出回应。④全体代表讨论。本着互相信任、以诚相待和良好的合作态度,充分发表意见。⑤集体协商一般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对协商内容逐条进行商议确定。在协商中,任何一方均可提议增加新的协商内容,但一般在原定议题协商完毕后,再就新增内容进行商议。⑥双方首席代表归纳协商意见,就协商一致的意见提出共同确认的表述方法。⑦86集体协商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

2.起草合同文本。根据协商议题,收集集体协商的有关情况资料,起草集体合同草案。草案可以由一方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起草。

3.一般问题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协议即可成立。集体合同草案或重大问题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4.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形成后,要经过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全体职工代表(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协商代表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5.双方代表签字。用人单位和职工方的首席协商代表应当在通过的集体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三)送审阶段

1.报送审核。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社部门在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如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

2.公布。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区域性 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流程

适用范围: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主要适用于25人以下的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和村。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主要适用于县级及县级以下区域内的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

一、明确主体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由区域工会和区域内企业代表组织或区域内经济主管部门作为协商主体。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由行业工会和行业内企业代表组织作为协商主体。未组建行业工会的,可由行业所在区域的工会代行行业工会的职能。

二、提出要约

协商主体双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一方提出开展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另一方必须在收到要约起20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三、产生代表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一般每方3-11人。女职工较多的区域(行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女性代表。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方协商代表由区域、行业内企业代表组织或者各企业民主推选,首席代表由企业方协商代表民主推选产生。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区域、行业工会组织确定,首席代表由区域、行业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确定重点

要将职工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支资支付办法以及与此直接相关的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劳动标准作为协商的重点。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1年。

五、协商草案

双方召开集体协商会议,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草案。

六、确认通过

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地方,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应该提交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区域(行业)内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公章)确认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审查公布

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报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双方代表应将已经生效的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区域(行业)内企业和全体职工公布。同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八、检查监督

区域(行业)工会应组织职工代表,每半年对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各级协商劳动关系三方对本区域(行业)建立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制度情况实施管理、督查。

集体合同(含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审核备案程序

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一、集体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一)集体合同送审报告和集体合同送审表一份(送审报告要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含企业性质、职工人数、工会建立情况及双方首席代表签署的集体合同协商情况含合同期限、新订或续订等);

(二)集体合同送审表及集体合同一式四份;

(三)集体协商要约复印件一份;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会法人证明材料(一份);

(六)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包括:首席代表任职资格、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的劳动合同;协商代表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授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明(一份)。

(七)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平等协商会议记录情况及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记录(一份);

(八)涉及集体合同内容的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生产经营情况、上年度平均工资情况等(一份)。

(九)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一份);

注:以上材料须有签字盖章。

二、集体合同备案审核流程

(一)受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送审单位的送审材料后,对材料逐一进行清点,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注明受理时间。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清送审单位工作人员补全后现报送。

(二)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对送审报告进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集体协商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3)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审核时应当听取同级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的意见。

审核不合格的,将书面异议送达送审方,送审方应当针对异议问题,结合企业实际另行协商再送审。

(三)出据审核意见书

根据《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对送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出据书面审核意见书。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