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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作者:浏览量:

楚人社字〔2021〕6号

杨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设置草原等专业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州专业技术人才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你在提案中提出的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设置草原工程专业;在林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设置自然保护地专业,适当放宽从事自然保护地管护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专业限制,以畅通自然保护地多专业背景职工职称评定渠道。通过设置合理的职称评定专业,保障人员稳定和激发职工工作热情。你的意见很好,也很有超前意识。

你所提的这些问题属于顶层设计范畴。职称制度改革是全国自上而下进行的改革,针对具体的林业系统职称评价标准,在国家、省未出台相关评价标准之前,我州无权自行设置评价标准;国务院已于2019年出台了相关职称改革意见,去年底,省级已经在统筹谋划制定相关评审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职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级已明确,要求省林业和草原管理厅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制定出台我省具体的职称改革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包括评审范围、评审专业、评审条件等。新的评审条件出台后,我们会将国家和省的相关职称评价政策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你对我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诚恳欢迎你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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