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正文

禄丰县人社局五措施抓实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作者:浏览量:

禄丰县人社局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认真贯彻“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在全县人社系统内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是统一服务标准。认真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规定的“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服务窗口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二是强抓干部培训。该局开展“人社工作大讲坛”以讲促学活动,每个股室(单位)选派1名业务骨干,在每周一早点名时讲解涉及本股室(单位)的政策法规及业务,让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掌握本局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更方便为群众服务。

三是严肃纪律要求。认真开展机关工作作风督查,由局实职副科领导带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组建督查组,每周随机督查1—2次,轮流开展全局机关干部作风督查工作,督查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考勤情况,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时间、执行请假制度、上班期间外出办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在岗期间是否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情况,并建立督查记录,将督查情况在每周一干部职工学习时进行通报,及时按规定处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警示他人。禄丰县人社局规定: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迟到、早退、未经书面请假开会、学习点名未参加一次罚款20元,每擅离职守一次罚款30元,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通过建立督查机制,促进了局机关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

四是树立先进典型。该人社局通过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活动,评出优秀公务员、优秀工勤人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窗口单位文明服务标兵、优秀聘用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并组织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不断增强人社系统服务群众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

五是健全奖惩机制。该局修订完善《人社局工作规则》、《评先评优表彰工作制度》和《宣传和信息奖惩制度》等25项制度,一方面加大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信息撰写的表彰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违反工作纪律、受服务对象举报等问题的惩罚力度,同时将奖惩、考勤和服务态度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并直接与股室和个人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增强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禄丰人社局 鲁晓艳)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