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确保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姚安县人社局党委研究制定《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制度》做好2015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制度》,完善2015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机制。成立明察暗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时间预安排等相关内容。二是明察暗访工作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带队领导在负责的当月内应至少组织开展1次明察暗访,每次明察暗访抽取不少于5个股室(中心)。三是明察暗访工作中,由检查人员填写《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作风检查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于明察暗访工作结束后将《记录表》及时交局党办公室。四是被察访的股室(中心)和人员认真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察访。对干扰、阻挠察访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五是明察暗访工作结束后,对察访情况,在全局内部进行通报。对暗访检查到的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股室(中心)个违规违纪人员应积极纠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局党委。六是将明察暗访工作与公务员日常评估、年度推优评先相结合,扩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 (姚安县人社局 官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