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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铭记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作者:浏览量: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做合格党员不是一句说说而已的空话大话,而是有着具体的明确标准,而且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内容和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把合格党员标准弄清楚搞明白、记下来装脑袋,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对照遵循,努力引领实践。

一、入党条件是合格党员最基本的标准

志愿入党意味着个人自觉自愿的选择和积极主动的追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更多地意味着责任和义务、奉献和牺牲,虽然入党基本条件只有4条,但是内涵深刻。一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对申请入党者的年龄要求是区分是否有独立思想和行为能力的界限,一个人18岁之后开始进入成年,思想气质逐渐稳定,才有自己独立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才能主观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共产党不是党员简单的总和,而是志同道合的每个人自愿组成的联盟。党的纲领规定了党的奋斗目标,党的章程规定了全党活动的基本准则。每个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只有拥护党的纲领,接受党的章程,并决心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章程而努力奋斗,才能端正入党动机。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党的本质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组织,从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开始,就意味着加入了党的组织,必须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努力为党工作,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决议。四是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是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但更重要的是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员意识。党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誓词是党员对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誓词内容虽然简短,但内涵丰富;宣誓仪式虽然短暂,但一诺千金。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在党旗下的宣誓,自觉践行入党誓词的每一句话,在任何时候和情况下都不忘初心,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入党誓词共12句话,字里行间蕴藏着深刻内涵。在现实工作中有绝少数党员,入党时的激情早已抛之云外,曾许下的誓言早已置之脑后,尽管每月按时交纳党费,但是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似乎与自己十分飘渺。在和平时期,组织上履行入党手续是容易的,难的是从思想上入党。入党之后,如果身居高位、手握重权,面对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考验,能否忠于入党誓词,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考验并不亚于战争年代革命先烈面对老虎凳和辣椒水。随着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虽然入党环境发生变化,但是党员标准不会降低;虽然入党考验不尽相同,但是党员本色没有改变。

二、党员义务是合格党员最根本的遵循

履行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是遵守党的章程、强化党员意识的核心内容。党员义务与社会公民先有权利、后有义务恰恰相反,党员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逻辑前提,也是党组织发展壮大、党的生命充满活力的重要基础。不论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通常说讲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不要忘记党员身份,就是要全面、严格、自觉地履行党员义务。究其原因:一是党员义务对党员是一种规范和约束。作为党员只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按照要求规范言行,才能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保持一致。假若党员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各行其是,我行我素,党的组织纪律性就无从谈起,党的战斗力就无法体现。二是党员义务既是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党员只有把它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不断完善自我、改造自我,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三是党员义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表现。每个党员在党内是平等的,没有特殊的党员,只有人人带头、个个争先履行党员义务,党始终才能成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先进组织和战斗堡垒。

三、党规党纪是合格党员最直接的要求

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经过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目前党已经形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完整的纪律体系,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长短、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自觉地按照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准则奉公行事、约束自己,使自己言行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深入学习和认真执行各项党规党纪,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辨别是非、严以律己、遵纪守法,争做党的纪律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决维护者。

四、“四讲四有”是合格党员最丰富的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的事业发展对做合格党员提出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讲四有”的新要求,作为党员要认真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切实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一是做政治合格的党员,不做立场动摇、观念扭曲、思想变质的党员;二是做信念坚定的党员,不做信仰缺失、精神空虚、随波逐流的党员;三是做牢记宗旨的党员,不做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损害民利的党员;四是做遵章守纪的党员,不做漠视党章、无视纪律、轻视规矩的党员;五是做懂法守法的党员,不做心中无法、知法犯法、法外行事的党员;六是做艰苦奋斗的党员,不做好逸恶劳、奢侈浪费、贪图享受的党员;七是做品德高尚的党员,不做不遵公德、不守道德、不讲美德的党员;八是做甘愿奉献的党员,不做自私自利、讲求回报、一味索取的党员。(楚雄州人社局 毕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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