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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落实社保帮扶 织密民生保障之网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作者:李瑞萍浏览量:

近年来,双柏县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实施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完善巩固帮扶长效机制,兜实兜牢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民生底线。

一是加强社保帮扶政策宣传。将省、州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困难群体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内容,对相关政策认真梳理,印发宣传材料。重点围绕城乡居民关注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补贴标准、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和重症残疾人、三级残疾人保费代缴政策开展专题政策宣传12场次,确保社保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到人。

二是抓好养老保险看扩面提质增效精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坚持和完善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定期比对扶贫人口、三类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对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的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做到确认一人、纳入一人、到龄一人、发放一人。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人员、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症残疾人省级代缴保费20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三级残疾人省、州、县财政共同代缴保费100元,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社保缴费负担,截至目前,双柏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2万人,其中:低保对象参保8830人,特困对象参保966人,重症残疾人参保1922人,三级残疾人参保2060人,2024年一季度完成1920人困难群体的保费代缴工作,其中:低保对象1254人代缴资金12.54万元;特困对象11人代缴资金0.11万元;三级残疾人418人代缴资金4.18万元;重症残疾人237人代缴资金4.74万元。

三是推进社保待遇落实到位。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机制,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参保人,除省财政代缴200元的保费外同时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补助123元,真正实现“困有所扶、老有所养”。目前,全县有218名重症残疾人享受了此项优惠政策,每月发放城乡养老补助金2.68万元。及时通知城乡参保人员到龄申领养老金,目前全县城乡待遇人员25966人,月发放养老金360.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待遇人员3830人月发放养老金51.22万元,城乡特困待遇人员683人月发放养老金9.13万元,城乡重症残疾人待遇人员1202人月发放养老金16.15万元,城乡三级残疾人待遇人员834人月发养老金11.4万元。

四是强化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巩固社保扶贫成果长效机制,建立民政、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税务等多个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建立困难群体增减变化、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各类困难群体状态,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参保信息数据比对,做好人员身份标识,及时完善政策落实措施。压实乡(镇)、村(社区)的工作责任,下沉乡镇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以窗口线下服务与手机智能服务方式相结合,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架起经办服务“连心桥”,切实推动社保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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