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始终坚定不移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就业、社保、劳动、人才等各项民生实事,努力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抓实就业创业促增收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全县开展各类培训2.17万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75人。共扶持小微企业创业336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83万元,带动吸纳402人就业。开发农村保洁员、劳动力信息员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1658个。“免申即享”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89.01万元,发放失业金892人月次102.91万元、失业补助金167人9.45万元。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66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2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4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71万人,转移率81.22%,实现脱贫人口转移就业5559人,转移率76.45%。农村劳动力转移务工人员平均务工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占68%,省外转移就业平均收入约为4420元/月,省内转移就业平均收入约为2980元/月。
二是抓实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分别达12.41万人、1.16万人、0.64万人、20.10万人、0.69万人,基本实现各类群体全覆盖,持社会保障卡20.53万人。社保待遇稳步提高,企业退休月人均养老金达2324.5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4874.64元,月人均领取伤残津贴、供养遗属补助分别达3320.61元、1428.36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113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符合条件对象2808人,兑付补助资金2640人1305.42万元。
三是抓实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完善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检查、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女职工权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强迫智障人员劳动及人力资源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96.7%,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保障监察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结案率100%。(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袁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