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因欠薪引发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规定,牟定县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的管理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应急周转金由县级财政配套,在本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用于解决农民工临时生活费用。
截至目前,牟定县财政配套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余额资金1566万元,其中:已依法动用辖区2个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32万元和81.27万元(含利息),专项用于支付该项目所拖欠农民工工资,充分发挥了两金在治欠保支中的兜底作用。(牟定县人社局 王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