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安置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发安置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进行持续帮扶,将有效地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条件,提高其家庭收入,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行“市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从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中的大龄人员、残疾人家庭人员和有重病患者家庭人员的重点人员中进行开发安置。2021年4月,禄丰市人社局积极谋划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在全市14个乡镇中因地制宜开发1000个就业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员、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经村级民主推荐公示、乡级审核、市级备案通过并签订个人岗位协议后,1000名脱贫劳动力从4月份开始上岗工作,每人每月发放800元岗位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下一步,禄丰市人社局将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工作。(禄丰市人社局 张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