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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推行“人社业务引导员”制度实现人社干部与服务对象“双赢”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作者:李佳茗浏览量:

为提高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人社干部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全面打造“三优三满意”机关服务品牌。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县人社局机关一楼大厅推行“业务引导员”工作制度,将人社服务工作从窗口后面前移到台前,把服务前置,真正实现与服务对象的“零距离”,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到位、最便捷、最优质的服务。

禄丰县“人社业务引导员”工作制度推行近半年来,呈现出了干部职工与服务对象“双嬴”的好局面。按照“人社业务引导员”做好“五员”和“七项标准流程”的目标要求。全局17个股室(中心)在编在职人员轮流排序值班,以轮流担任“业务引导员”服务群众的方式当好引导员、服务员、讲解员、宣传员、安全员。值班干部职工作为一名“人社业务引导员”要全面准确及时服务好来办事的群众,除了掌握本股室中心的业务知识和流程外,还需学习掌握全局的服务事项和政策法规。为此,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业务政策法规的自觉性、针对性大大增强,了解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因在办事流程、业务办理、政策法规咨询等方面受到投诉举报的情况大辐减少,禄丰人社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透过业务引导员在岗期间《办事群众登记簿》的记录,在工作过程中,干部职工与服务对象的距离更近了,工作更细、更实了,服务对象的心更畅了。(禄丰县人社局 李佳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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