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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7日作者:李惠芬浏览量:

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下放我省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8号)。我州认真落实,及时下发了贯彻意见。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要求,从2020年起,我省将特殊人才各层级的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交由对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应系列(专业)的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不再单独组建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业内同行评审原则,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起源于1996年设立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中高级职称评聘制度,2014年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制度,主要对学历和履职年限达不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但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专门设立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评审范围涵盖现行所有职称系列(专业)。截至2019年末,我州共有57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破格晋升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48名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的下发,将进一步提高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的规范性、专业性和精准性,确保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结果更加客观科学,更加精准识别特殊人才的业绩贡献,充分发挥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制度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使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制度焕发新的生命力和活力。(楚雄州人社局 李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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