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中层管理人员公告
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楚雄州人民政府出资,州委宣传部和州国资委共同管理监督,于2023年3月30日注册成立的州内唯一一家公益类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旨在致力发掘和打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做大培强一批文化市场主体,全力为楚雄文化强州建设贡献力量。目前,结合集团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州10县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3名优秀干部到州文化发展集团工作,现就公开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楚雄州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包含工勤人员)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选调。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1名、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名。
四、选调人选及资格条件
选调人选必须是楚雄州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包含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在职在编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为准;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二)任职资格
1.选调任中层正职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担任正科级(七级职员、州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或相当层次职级、县市国有企业正职);或实职副科级满2年及以上(八级职员、州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或相当层次职级、县市国有企业副职);未任过同层级副职的,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2.选调任中层副职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担任副科职级(八级职员、州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或相当层次职级、县市国有企业副职);或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满5年的,应具备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其中:
1.选调任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的,需熟悉党委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擅长各类公文写作及处理,具有较强综合统筹协调和组织沟通能力,有党政办或行政、综合办相关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优先。
2.选调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的,需熟悉党政机关组织、人事工作及相关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有人力资源、组织人事相关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优先。
3.选调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的,需为中共党员,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统筹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司法、财务、工程领域等方面相关政策、操作流程,有纪检办公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职位)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每人仅限报本公告中1个职位(报名材料报送邮箱:303344955@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报名咨询:徐老师,13308781020;吴老师,13708469638。
5.有关要求:报名时所提交的《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方为有效报名。同时需经报名者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选调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组织面试
面试通过半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期间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和近三年工作总结。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调岗位的匹配性及能力胜任情况,经公司研究讨论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公司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采取向原工作单位发函了解、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核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对于拒绝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提交公司审核(费用自理)。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拟聘用公示
体检和组织考察无异议的,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说明
1.待遇保障。薪酬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录用,原则上从职务层次、经济待遇等方面按照不低于原待遇标准的原则,落实相关保障。
2.人员身份说明。选调人员正式到公司任职后,原单位编制和身份不再保留,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党组织关系一并转移。由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认可其在原单位的经历、任职和工龄。
3.相关纪律要求。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及社会的全程监督。
楚雄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8-3363097
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878-3100330
报名者在报名、面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者应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名者不按时到场或不按时领取相关通知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未尽事宜,由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
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附件: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调中层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10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