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联(总商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效降低我州民营企业用工成本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政策,稳就业保增长
非公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战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截至2018年底,全州共有非公经济组织146350户,从业人员627360人,国内生产总值476.4亿元,占全州GDP46.5%。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支持和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平稳发展,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组织草拟了我州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州稳就业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稳就业各项工作。一是加大稳就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今年3月,应“楚雄州青年企业家协会”邀请,我局就业、养老、医疗、工伤、劳动监察等科室到活动现场作了人社政策宣讲。4月底,举办由中央、省驻楚企业和州内相关企业160多人参加的稳就业政策培训班。同时,电视台“民情直通车”文字栏目内滚动播出“展翅行动”相关政策,在城市公交车身上粘贴“减税降费”等醒目宣传标语,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稳就业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二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采取积极措施,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城乡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1至6月,全州城镇新增就业2.5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7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7%,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任务4.5%以内,调查失业率为5.5%,确保了我州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为稳增长和各类企业平稳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二、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
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的决策部署,我州不断完善社保保险制度,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和社保缴费负担,确保企业持续、平稳发展。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经测算,本次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全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月将减收979万元,全年预计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7832万元。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在继续稳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将浮动费率高于3%的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为按3%的基准费率执行,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2019年,全州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每月减收517万元,全年预计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6205万元,工伤保险预计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212万元。通过综合实施降低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2019年全州预计可以为参保单位和企业减轻缴费负担28993万元。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全省(统筹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8年度全州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088元(小口径年工资),月平均工资7424元(小口径月工资),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8881元(全口径年工资),月平均6573元(全口径月工资)。其中,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以我州全口径平均工资和小口径平均工资分别核定缴费基数、计算待遇;养老保险按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和小口径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和计算待遇。
三、组织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持续推进“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行动”,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乡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就业竞争力,逐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破解“求职难”与“用工荒”,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一)增强培训实效,缓解企业用工压力。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主战场。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牵头抓总的人社部门,围绕州委“1133”发展战略和“2+5+3”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尽力整合人社、扶贫、教育、农业、工会、妇联等部门培训资源,发挥部门优势,明确培训重点,按市场需求和紧缺职业、工种开展培训,为广大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以2019年1至5月为例,全州共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13.93万人次、培训城乡退役军人283人、培训企业职工170人、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25人。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精准就业扶贫”等就业援助服务活动,累计举办招聘会86场,提供就业岗位8万多个。全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189人,发放贷款2749万元;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1112人(户)1.75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2人(户)1.17亿元。
(二)开展“展翅行动”,支持企业平稳发展。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更好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我州自2017年1月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36个月(从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对紧缺急需的25个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上浮30%,初级(五级)补贴1300元、中级(四级)补贴1950元、高级(三级)补贴2600元。截至2018年末,全州共为337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60.8万元。下步,我们将结合“彝乡英才”、“彝乡名匠”培养工程,加大此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广泛发动,重点突破,积极推行终身技能培训制度,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使技能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
(三)开展“护航行动”,稳定企业岗位。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主动帮助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减轻负担和缴费压力,稳定就业岗位。2015年至2018年,全州累计为1676户企业发放企业稳岗补贴达9615万元,惠及职工4.16万人。2019年至2021年,我们将实施技能培训“国家行动”,出台我州的实施方案,筹措5000万失业保险资金,建立财政专户,用3年时间,培训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提升其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发展的力度,特别是对2019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支持和帮助企业脱困发展。
四、强化监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合共生的劳动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人社部门义不容辞的重任。
(一)贯彻《人才市场条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一年一度的“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同时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国企招录工作中,降低门槛,注意对岗位设置、专业限制等条件的把控,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性别和身份的歧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调制度,引导职工形成合理预期,逐步推动建立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目前,全州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36%、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6%、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31%。
(三)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执法能力。以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为重点,综合运用考核、督查、督导、通报、约谈等方式,促使县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加大违法欠薪打击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齐配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双随机、一公开”,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同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协调好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主动作为,服务企业保障民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既是民生部门,也是服务行业、更是窗口单位,我们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州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本着“陪伴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工作理念,发扬“钉钉子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奋勇争先、扎实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群众需要,助力脱贫攻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认真落实“五证合一”工作要求,简化优化社会保险登记的流程,全面取消了非许可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严格规范办理。改革后,每件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内缩短了1/3,个别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了1/2,大大提高了审批时限。
(二)不断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推进“阳光人社”建设,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人社门户网站公布最新的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作为,开展服务企业人社行动。一方面我们在进驻的政务服务大厅和局内服务大厅设置就业、社保服务窗口,标明办事流程,告知需求材料,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努力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到“隔心墙”,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通过随机调研、督查检查、走访座谈等形式,走企业、进社区、访学校,服务窗口前移,宣讲就业创业、社保待遇、职称评审、劳动维权等人社政策,把政策送到基层,把岗位送到企业,把服务送到一线。解群众所困,帮群众所需,供群众所急。
十分感谢州工商联(总商会)对人社工作,特别是创业就业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倾心尽力,民生为本,就业优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供精准服务,支持和帮助企业平稳、持续发展。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有发 0878-3369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