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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作者:浏览量:

州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选派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统战工作联络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益性岗位作为就业援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鼓励企业吸纳、鼓励劳动者灵活就业和自主就业创业的基础上,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符合公共管理和服务类岗位,是实施就业托底救助的一种手段。自2003年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工作以来,我局按相关政策规定,从中央转移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对各部门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按时足额拨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累计帮助了4.4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促进了全州就业形势的稳定。

但随着近年来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推进和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增加,导致我州公益性岗位人员增长过快、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严重失调和资金不足压力逐年俱增。截至2018年末,全州公益性岗位实际在岗4518人,年需支出公益性岗位及社会保险补贴7980.52万元,占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总额的74.81%。严重影响了其他就业创业补助、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力度。同时也增加了州、县市两级财政的配比支出,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针对这一情况,为了更好地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优化资金结构,推进我州各项就业工作均衡发展。经我局与州财政局认真研究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控制总量、确保基本、量力而行、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各级各部门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即: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不足部分由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自筹补足。目前州工商联公益性岗位在岗6名,我们将视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对你单位公益性岗位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感谢你单位对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步,我们将做好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同时积极向省、州争取就业补助资金,适时开发公益性岗位,尽可能满足各部门公益性岗位需求。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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