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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作者:浏览量:

王志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体育教师劳保待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只能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因此在国家和省未出台体育教师劳保待遇相关政策前,必须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15日经州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有关职能科室专题研究274号提案,并当面与王志军委员沟通后,了解到王志军委员提此提案要解决的问题及意图。经协商,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云教体〔2015〕34号的规定(该文件已对提案中所提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教育系统内进行政策贯彻落实相关督查,确保本行业政策执行到位。

谢谢你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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