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锚定“五个聚焦”全力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着力提高工伤认定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办理工伤认定23件,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28人。
聚焦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人社服务下基层“四万三进”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法制宣传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预防、工伤保险政策、工伤待遇赔付等内容的宣传。针对工伤发生率较高的企业,深入一线,与企业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面对面、一对一地交流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单、宣传册,提高职工工伤保险政策知晓率,督促用人单位知法守法,依法用工,规范用工,引导广大职工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政策咨询120余人次。
聚焦资料审核。收到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上报的工伤申报材料,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在审核工伤申报材料中针对材料不齐的,依法依规开具《补正通知书》。审核当事人所申报的工伤认定材料后,规定时限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告知书》,注明不予受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其条款。
聚焦调查核实。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由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开展调查,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拍照、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当面询问制作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对疑难案件需要以相关部门出具文书为依据的,依法中止,中止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向申请人出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通知书》。工伤认定经办过程中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聚焦作出结论。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作出认定结论做到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建立并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每一件工伤案件按照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股室负责人复核、工伤领导小组讨论、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逐级审批负责制度,审批程序健全,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在规定时限内将工伤认定决定文书通过现场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聚焦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主动与工伤职工沟通,细心答疑解惑。当遇到单位和职工双方对工伤政策不熟悉、理解有偏差的情况,及时协调双方之间的矛盾焦点,将政策讲通讲透,充分化解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对不符合工伤受理条件的职工,讲清政策,化解受伤职工困惑。对未参保的受伤职工,主动为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就工伤待遇问题搭建交流、调解平台,化解矛盾,有效提高群众满意率。(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郭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