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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五强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金审核审批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4日作者:鲁红翠浏览量:

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大姚县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待遇核付机制,“五强化”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金审核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审批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一次性丧葬抚恤金22人,266.83万元,落实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0人。

强化政策宣传利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与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面对面交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申领一次性抚恤金政策、业务经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让乡镇人事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把握经办过程中的重点和要点,对业务经办薄弱的乡镇重点给予指导。对业务经办人员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政策依据的,立即解决问题,没有政策依据的,耐心讲解政策,反复做好解释工作,提高政策的知晓率。日常工作中对前来办公室咨询的人员,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对他们进行全面的政策宣传,减少死者家属心中的疑虑。

强化申报核查。对各单位上报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善后处理报告、死亡证明、火化证、墓穴证、死亡人员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基本退休费)、遗属身份证明及遗属基本信息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与云南省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系统逐一核对死亡人员身份信息;同时对遗属身份信息与社保退休待遇领取人员信息进行对比,筛选遗属是否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是否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确保申报资料完整真实、信息准确可靠。

强化审批程序。在申报核查的基础上严格待遇审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四级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员提出拟办意见、股室负责人复核、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的流程,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准确无误。

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财政、银行沟通,按照一次性抚恤金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专款专用、科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进一步优化发放流程,简化发放环节,提高发放效率,做到不迟发、不漏发、不错发、不重发、及时足额发放。

强化优质服务。为了方便业务经办,大姚县将一次性丧葬抚恤金审核的相关资料模板和所需材料清单发在工作群中,并通过工作群、电话及时解答业务经办人员提出的问题;一次性丧葬抚恤金审核审批完成后,电话通知经办人员及时领取相关材料,不让经办人员多跑一趟。(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红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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