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大姚县创新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四优化”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办理退休101人。
优化政策宣传。利用“四万三进”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向参保人员宣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政策,鼓励职工早参保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额。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宣传国家和省相关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向社会公开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流程,提高参保人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全力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来访人员,耐心细致解答,消除参保人心中的疑虑,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优化审批程序。企业在职职工办理退休的参保人,认真核查退休职工档案,严格审核把关,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确定申请退休职工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自谋职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申请办理退休,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对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范围和对象,对涉及的提前退休工种目录和特殊工种累计年限严格审查。对参保人申请办理退休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参保人利益和退休政策的严肃性。
优化待遇核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化核定程序,简化经办流程,根据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等,严格把关,准确核定每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确保享受待遇“零差错”。
优化服务质量。做好日常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坚持做到按月审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精简经办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退休材料当即审核,对符合退休政策规定但材料不齐全的参保人,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让企业经办人员和参保人员享受到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红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