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法,精简工作程序,大姚县“三步走”优化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切实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办理退休184人。
严格档案核查。对申报正常退休企业职工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身份等相关信息,经办人员认真核查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对无企业工作经历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参保人,特别在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上,一律坚持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按照规定予以认定。在审核过程中,做到严把缴费、工龄、年龄“三关”,确保参保人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强化服务意识。对前来办理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精简办事流程,对申请人提交的退休材料当即审核,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来访人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对符合退休政策规定但材料不齐全的参保人,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或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的参保人,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审核审批办理退休。
保障待遇核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累计缴费年限等,认真审核每个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做到及时办理退休审批、及时兑现退休待遇、及时整理退休档案归档“三个及时”,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跟进办理进程,让退休人员及时享受退休待遇。(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红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