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南华县坚持稳定开发公益性岗位,“三化”策略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业促增收。
岗位开发多元化。针对“无法离乡、无法外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乡村公益性岗位由村委会提出岗位需求,由乡镇初审按需申报岗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发了乡村保洁员、河道管护员、农村公路养护员、信息员等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立了环境卫生保洁员、社区服务协管员等岗位,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和城乡基础设施,又提供了就近就业机会。
人员招聘精准化。为了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惠及到有需要的人群,南华县严格按照省州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及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要求,严格开发程序,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各村委会(社区)召开“两委”及监督委员会会议评审后,将符合条件人选报经乡(镇)党委审定后公示,再将符合条件人员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发布公告、个人申请、供需对接和用人备案四项程序,录用后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通过严格审核,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人员成功走上了公益性岗位。
日常管理规范化。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南华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量化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由各乡镇、村委会根据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严格考勤考核与岗位工资挂钩制度,确保各聘用人员“人岗相适、事有人干、人有事干”。城镇公益性岗位遵循“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日常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定期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人员空缺岗位及时调整补位。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南华县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无法离乡、无法外出”的脱贫劳动力900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439人,促进脱贫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增收1375.08万元,有效解决了脱贫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业问题,为稳定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提供有力保障。(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