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社动态 / 县市动态 / 正文

大姚县“四举措”做好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初审上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作者:郭莉 鲁红翠浏览量:

为更好地维护好广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人社服务质量,大姚县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初审上报工作。今年一季度大姚县初审上报企业职工申请提前退休3人,楚雄州人社局核准3人。目前,核准人员已全部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

严格执行政策。对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范围和对象,对涉及的提前退休工种目录和特殊工种累计年限严格审查。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准确核定年龄,工龄,及时办理提前退休申报手续。

严格审核材料。对特殊工种的认定,按照原始档案和信息库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跨行业不比照、无目录不纳入,严格按照特殊工种名录范围执行,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岗位累计年限为准。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要求企业提供人事档案和各种原始资料,原始凭证,提供的工资表必须是原始凭证,复印件、照片不作为认定依据。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不够、涂改档案记载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退回企业补充资料。实际从事了特殊工种但档案记载年限不够的,要求企业补充原始资料作为依据。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后续补充出具的各种证明不予认定,对不予认定的人员,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严格内部控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做到责任到人、全程留痕。对提出办理提前退休职工从事的特殊工种以及工作年限等信息,严格按照原始档案的记载进行审核。实行双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在申报特殊工种岗位职工提前退休前,在企业职工工作场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县人社局初审初核后,通过办公区域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具体经办人员初审初核签字、股室负责人复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楚雄州人社局核准审批。

严格监督管理。企业(或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已经取得养老待遇的企业退休职工,责令追回养老待遇缴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如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通过加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或个人)进一步认识申报提前退休事项的严肃性,确保提前退休办理合规合法。(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郭莉  鲁红翠)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