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政策,认真践行“服务民生”承诺,大姚县“四举措”扎实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四万三进”和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活动有利时机,向参保人员宣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政策,鼓励职工早参保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宣传国家和省相关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向社会公开退休审批程序和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参保人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切实实现“让信息多跑路,参保人少跑腿”。全力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来访人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消除参保人心中的疑虑,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严格审批程序。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的参保人,严格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审核审批办理退休。企业在职职工办理退休的参保人,认真核查退休职工档案,严格审核把关,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确定申请退休职工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自谋职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申请办理退休,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对参保人申请办理退休坚持以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参保人利益和退休政策的严肃性。
严格待遇核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核定每个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确保享受待遇准确无误。
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按月审批,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简化程序,精简办事流程,对申请人提交的退休材料当即审核,对符合退休政策规定但材料不齐全的参保人,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或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截至目前,共办理53名企业职工(其中:自谋职业人员29人)退休手续,切实维护了广大企业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朝刚 郭莉 鲁红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