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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四举措抓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7日作者:李锦梅浏览量: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南华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就急难、稳脱贫”作用。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帮扶对象精准。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突出乡村振兴示范点、基础条件薄弱村、工作任务较重村等重点区域,在各乡镇摸底的基础上,重点从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角度,确保脱贫户、监测户中的弱劳力、半劳力、低收入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优先安置到乡村公益性岗位。

二是严格聘录机制,确保政策把控精准。按照省州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严格开发程序,确保工作落实落细。按照“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各村委会(社区)召开“两委”及监督委员会会议评审后,将符合条件人选报经乡(镇)党委审定后公示,再将符合条件人员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规范日常监管,确保发挥岗位效用。在《南华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量化,各乡镇、村委会根据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制定各自管理措施,严格考勤考核与岗位工资挂钩制度,确保各聘用人员要“人岗相适、事有人干、人有事干”。同时,加强动态管理,对人员空缺岗位及时调整补位,避免岗位闲置。

四是严格资金监管,确保待遇落实到位。符合条件安置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上的人员,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严禁挪用、挤占、截留补贴资金,按规定每人每月给予800元的补贴,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岗位补贴。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发安置乡村保洁员、河道巡查员、护路员、信息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900个,有效解决了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问题,为稳定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提供有力保障。(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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