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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四举措”提升工伤认定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作者:施发荣浏览量:

双柏县采取“四项举措”,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着力提高工伤认定质效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学”,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专题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干部职工精准掌握政策,熟悉经办流程。同时,定期召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工伤典型、疑难案例、涉诉案件专题分析研讨,注重总结、借鉴案件办理中不足和问题,不断提升工伤认定相关政策业务水平。

二是探索“合”,克服工作困难。为解决工伤认定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实际,探索整合全局执法力量等方式,调动全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与工伤认定案件执法调查,由4名局领导任组长,下设工伤案件调查小组,年初以文件形式明确案件调查任务,压实责任。接到工伤认定案件后,由组长召集工伤认定调查小组成员,分析案情,制定工伤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指定参与工伤认定调查人员,明确案件主办人,全力做好工伤案件的调查工作。

三是办案“严”,坚持依法行政。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工作人员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完整、内容真实。对申请材料完整的案件,依法依规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指导申请人按时补正完整。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伤认定相关程序完成申请、受理、调查、认定、送达、归档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

四是服务“实”,提升办案质量。坚持按照“尊重受伤职工、保障基金安全”的原则办理案件,调查前期进行案情分析、摸排线索、确定重点,调查过程深入单位调查走访、收集获取第一手资料,调查完成后通过工伤认定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对于重大和疑难案件坚持向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14件,已认定工伤9件,不予视同工伤1件,正在办理4件,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施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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