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城乡居民的关心照顾。
一是及时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已经享受养老待遇人员从 7月1日起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截至10月30日牟定县涉及加发5元养老金人员34415人,发放金额17.2075万元。7至9月每人需补发15元养老金,涉及人数33529人共发放金额50.2935万元。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2023年1月至10月符合加发5元养老金的人数是24450人,共发放金额122.25万元。
二是及时兑现做好特困人员养老保险金。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在最早600元基础上增加了2.5倍左右即从600增加至1476元。2023年1月至11月办理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514人,发放丧葬补助金337.78万元。为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每年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0元,截至2023年10月30日已经代缴1244人代缴金额24.88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3年10月30日,为低保对象代缴3081人代缴金额30.81万元;为特困人员 、返贫致贫人口等代缴7人代缴金额700元。为三级残疾人代缴1303人代缴金额13.03万元。
三是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缴费,增加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对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达到领取待遇时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原来12个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设了6个缴费档次。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政策接受政策并在能力范围自愿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提升参保质量,让参保群众可以享受更高养老保障水平。截至10月30日牟定县办理由低到高变更不同标准缴费档次有 660人。(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朱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