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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六举措”推进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作者:许嘉芬 曲绍富浏览量: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一是广泛宣传最低工资标准文件要求。在召开的武定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上组织成员单位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根据2023年新调整的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武定县严格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90元。

三是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依法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整改和规范。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平台企业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口头协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是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五是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通过“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劳动合同备案QQ群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部门联合齐抓共管。交通、工信、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加强对新就业形态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风险监测研判、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办公等工作制度,理清工作流程,多方协同治理。

截至目前,共印发方案2份,召开联席会议5场次,开展调查研究35户次,指导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55人次,指导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4人,订立书面协议劳动者人数195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27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12人,参加工伤保险36人,参加失业保险36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27人,参加生育保险27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12人,参加商业意外保险175人,参加雇主责任险23人。(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嘉芬 曲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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