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企业人员退休审核审批工作中,紧扣“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宗旨,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法,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精简工作程序“四举措”优化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服务,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办理退休212名。
加强政策宣传。利用社保扩面增效“康乃馨”行动和人社政策“五进”活动,向参保人员宣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政策,鼓励群众早参保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主动向社会公开退休审批政策、申报流程等,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全面了解退休的年龄、缴费、档案情况,使群众办事不跑冤枉路,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严格档案核查。对申报退休的企业职工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身份等相关信息,经办人员认真核查申报职工的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一律坚持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按照规定予以认定,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优化审批程序。在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精简办事流程,对申请人提交的退休材料当即审核,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来访人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对符合退休政策规定但材料不齐全的参保人,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或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的参保人,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审核审批办理退休。企业在职职工办理退休,核查退休职工档案,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确定申请退休职工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自谋职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
强化待遇核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核定每个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确保享受待遇准确无误。(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郭莉 鲁红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