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惠民生促和谐”为宗旨,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工作,实现应享尽享、应补尽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今年以来,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做好新认定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参保缴费补助工作,使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惠民政策惠及被征地农民,确保符合条件和政策的人员一个不漏应享尽享,应补尽补。
通过审核符合被征地农民身份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408 人属于大部分失地农民,其中已退休并领取城乡退休金人员 92 人;尚未达到退休年龄需每年持续补助人数 316 人,每年需补助被征地养老保障资金31.60万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有138人,其中已退休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人员 25 人;尚未达到退休年龄需每年持续补助人数 113 人,每年需补助被征地养老保障资金13.61万元。
截至9月底,牟定县符合现行政策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人数434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357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660人。兑付被征地参保缴费补助情况: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兑现3124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兑现了104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增强了被征地农民获得感、幸福感。(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朱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