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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多举措做好困难残疾人社保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作者:李瑞萍浏览量: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残疾人弱有所扶、老有所养,筑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底线,双柏县多举措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切实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拓宽渠道,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双柏县以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抓手,充分利用“赶街日”集中宣传、县乡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多渠道开展困难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以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残疾参保人能享受的政策讲清、讲透,特别是三级残疾人今年开始代缴100元保费的政策和55岁至60周岁重症残疾人享受重残补助政策,对符合参保条件未持证的残疾人,指引其及时到县残联办理残疾证,并采取残联办证再次告知的宣传方式,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引导各类困难群体早参保、早缴费、不中断缴费,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符合享受补助政策条件的残疾人“应发尽发”。

二是部门协同,确保对象识别到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月与残联对接,通过数据比对,及时掌握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建立残疾人基础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将残疾人的身份信息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认定身份,对参保人残疾等级变化等信息做到及时变更维护,对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人员及时返给乡镇村社区,采取进村入户、照单请客的形式,帮助持证残疾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享受相应的代缴政策。

三是严审细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审核残疾人参保资料和领待资料,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代缴条件和不符合申领重残补助的残疾人,明确告知其参保后需要自行缴费,到龄后方能领取养老待遇;对持失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及时通知其到县残联更换有效残疾证,符合代缴条件方可享受相应的代缴政策和重残补助政策。

四是优化流程,确保服务群众到位。加强对县乡村社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政策学习培训,定期与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关心关爱残疾人”行动,为困难残疾人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养老保险服务,采取承诺制等方式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做到让残疾人在办理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申领、权益查询、资格认证时“五个不出村”,切实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养老保险服务。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910名残疾人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工作,涉及代缴金额达39.72万元,其中:省财政代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费18.88万元,受益群众达944人;三级残疾人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12.24万元,受益群众达1224人,四级残疾人享受缴费补贴8.6万元,受益群众达1717人,为242名重症残疾人发放重残补助2.86万元。(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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