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禄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结3件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劳动争议案。全市某企业因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不强,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被3名劳动者告上仲裁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面临赔偿3名劳动者20多万的两倍工资。在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不景气的情况下,这20多万元的赔偿款将使企业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仲裁员耐心细致向用人单位领导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了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积极做劳动者的工作,让他们对用人单位多给予一些理解和支持,让企业能继续生存发展下去,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经反复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共赔偿3名劳动者12.8万元,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单位领导也表示因平时疏于学习,花钱交学费,以后会规范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
通过不断的加强以案释法,全市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劳动用工管理逐步规范,从源头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冯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