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首次将人事争议“流动仲裁庭”在高桥镇勒外村委会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工资等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庭审活动现场邀请高桥镇周边企业负责人、站所负责人、周边群众50余人参加。

“今天,我第一次参加了劳动仲裁的全过程庭审,让我受益匪浅。我从一名打工者成长为一名企业负责人,也处理过一些劳资纠纷,但今天的庭审案例和政策法规宣传在我们企业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只有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确把握维护好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企业才能健康发展”武定县众鑫石材厂企业负责人闫文喜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武定县人社局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积极深入一线宣传社会保险、稳就业和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千方百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为企业纾困解难。
庭审结束后,县人社局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保中心和就业中心负责人就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常遇到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政策培训和解读,“家门口”人社法规宣传方式,让企业和用工单位更加直观、更体贴,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提升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提升调处劳动纠纷工作能力起到了“传帮带”作用。

“今天流动仲裁庭到乡村公开庭审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目的是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能够在家门口维权,降低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成本。同时,以乡村庭审为契机,深入到群众中去,开展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从而实现‘解决一起纠纷,教育一方群众’的双赢效果。今后,这样的庭审和政策法规培训还会适时开展”。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曲绍富说。
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到劳动仲裁申请案件27件,符合受理条件25件,2件未受理,调解结案25件,调解结案率达100%,金额共计69.45万元。进入企业宣传劳动法律法规8次,召开座谈会5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指导服务企业规范用工110余户,接受用工咨询300余人次。(武定县人社局 黎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