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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扎实做好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作者:马蔚萍浏览量:

近日,元谋县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严把政策关,精准确定调待人员,不遗留任何一个符合调整的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民心政策送达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身边。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202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金额低于2021年伤残津贴调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规定》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亲属;已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含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的工伤退休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作出并生效的伤残等级或生活护理等级鉴定结论的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亡情形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从2021年1月起,已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一级230元;二级210元;三级180元;四级160元;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4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30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按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同步提高;伤残津贴发放金额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作标准,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的,伤残津贴不降低。此次调整涉及伤残津贴4人月增资780元,生活护理费3人,月增资800元;供养亲属24人月增资192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人均达3334.49元;生活护理人均2513.47元,供养亲属人均待遇达1651.27元。

这次调整待遇是建党100周年党和政府的暖心政策,惠及全县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28人,月增加支出3500元。这是自2007年以来连续调待,再次体现党和政府对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关心与关爱;调整后的待遇及补发将于12月15日前一并发放,真正为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送去新年好礼。(元谋县人社局 马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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