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既是民生工程,又是民心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为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针对辖区被征地面积大、涉及人员多、情况较为复杂的特点,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三个统一”,即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方式方法高度统一,程序步骤高度统一的工作思路,确保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蹄疾步稳”。
一是走村入户,强化政策宣传。召开村两委会议、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初步宣讲政策,随后由乡镇社会保障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同村级社保协办员对辖区内涉及征地的1260户挨家挨户宣传,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二是跟踪指导,问题及时化解。由熟悉政策和程序的社保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指导,遇到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分析研究,分类解决,并将典型问题、典型案例记录在案,以备后续参考。同时社保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透明。目前已审核被征地人员身份1191人,具备身份认定1077人,占总人数的90.1%。
三是优化服务,待遇及时兑现。及时办理个人账户手续,确保群众待遇“不打折”。通过统筹安排,实现一对一无缝对接。紧扣参保人员、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关键环节,被征地农民按年龄段分批分组办理参保缴费补助。日前,分四批办理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实时记入个人账户并计息649人,补助79.81万元,参加企业职工或个体参保缴费补助235人,补助70.3万元,享受养老待遇215人,记入个人账户396.45万元,个人每月养老待遇增加140.29元或107.91元,确保逐月将所有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待遇。
自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双柏县已累计落实1077人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47.09万元,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范围,确保群众享受养老金待遇“不漏一人、不少一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双柏县人社局 尹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