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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开展完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调研​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作者:郭平梅浏览量:

6月23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有关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到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对全市完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进行调研。

自2009年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来,市妇幼保健院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市人社局根据禄政办通〔2010〕83号文件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定。但近年来,随着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业务的发展,现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已不能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已不适应市妇幼保健院的发展。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9号)精神,为科学制定禄丰市公共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体制,禄丰市组织人社、卫健、财政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到禄丰市妇幼保健院对全市完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工作中,调研组充分了解了近三年来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结构、干部职工收入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公共卫生事业完成情况和医疗业务收支情况,听取了市妇幼保健院对完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此次调研的开展,为今后科学制定禄丰市完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禄丰市人社局  郭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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