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社动态 / 县市动态 / 正文

永仁县一季度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50个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作者:罗汉斌 黄有 张念峰浏览量: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永仁县人社局三大措施抓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永仁县人社局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县财政局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并做好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监管和检查工作,平衡把握各乡镇岗位规模和待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就业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岗位规模和安置对象范围,确保全县就业局势稳定。

二是持续抓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已脱贫劳动力,符合条件安置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上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800元/月计发,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调整,严格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各乡镇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置期满后, 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可继续按程序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子以安置。

三是强化监管。切实履行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科学制定岗位开发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主体,及时指导全县七个乡(镇)63个村(社区)管理职责,督促村(社区)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县人社局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并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指导村“两委”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安置好“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发展产业困难的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有力巩固全县的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一季度,永仁县已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450人,共计发放补贴资金86.08万元,及时解决了全县已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困难的问题。(永仁县人社局  罗汉斌 黄有  张念峰)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