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人社局采取开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等措施及时做好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保障,为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工亡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开辟经办服务绿色通道。

一是及时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对因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发生的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工伤认定情形的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时,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随报随办、简化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将快速认定,立办立结。
二是提供便捷高效的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对因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被认定为工伤,且参加工伤保险的亡故人员,以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应认尽认,应支尽支”,确保把党和政府对脱贫攻坚殉职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保障。依法保障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因履行工作职责因工殉职的脱贫攻坚干部职工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21年1月17日禄丰县恐龙山镇阿纳村委会副主任杨红艳因公殉职,2021年2月3日即完成认定。2021年2月4日禄丰县人社局及时与用人单位对接,于当天组织村委会干部及家属提供相关材料,兑付了脱贫攻坚因工殉职的杨红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丧葬补助金43290元。(禄丰县人社局 李永祥)